诉讼离婚可以代理。诉讼离婚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但诉讼离婚委托代理人后,当事人仍需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以下人员可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还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律师可以全代理吗
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但是,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感情是微妙复杂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出庭的情况下,才便于审判人员对此做出判断。此外,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离婚或者不离婚,应由双方当事人来决定,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决定和表达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的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来确认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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