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村人可以进行宅基地转让吗
本村村民是可以进行宅基地买卖的,但是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条件
目前,农户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应具备的条件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根据各省制定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一般来说,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非本集体的农村村民;
(2)已拥有一处达到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3)农村村民转让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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