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有:
1、作为一般担保责任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在债务人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作为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被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并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3、以特定财产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财产,以财产变更价格优先受偿。
民法典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全文6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