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的房子发生自然灾害,要不要还
时间:2023-06-22 09:41:44 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贷款买的房子发生自然灾害贷款依旧要还。

购房时会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房地产买卖合同,另一份是房地产抵押合同,其中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与银行签订的。由此可见,银行的按揭与房屋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无论房地产发生什么变化,都不会影响银行按揭的存在。

自然灾害没有加害人,没有责任主体,不产生赔偿问题。像台风、暴雨、地震之类的灾害,更属于非人为的不可抗力,由此带来的人员和财产受损,没有赔偿问题。但政府方面会实施救援,社会各界会施以援手,这属于救济而非赔偿。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一、离婚共同按揭房怎么过户

正常情况下按揭房的房产证应该是在银行抵押,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办理过户,有两种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

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贷款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以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予以配合。

二、购房合同和发票丢失了怎样补办

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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