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用的纳税公式是应纳税额=销售税额-进项税额。公式中的销售税额等于货物的销售额和税率的乘积,一般来说,其主要部分是货物的购买额和税率的乘积(关于支付运费的减税问题,其数量小,权利不考虑)。因此,在该商品销售的两个环节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应纳税额=(销售额-购买额)税率。
公式计算举例
[(总可售面积-累计已售面积)总可售面积占地面积单位税额]12个月
例:某开发企业,开发的一小区占地面积是50亩,合33333.50,总可售面积是150000,到上月底累计已销售89000,本月又销售600,土地使用税标准是12元/,那么本月应缴纳土地使用税计算如下:
占地是50亩,每亩666.67,合计是33333.50
到本月底,累计已售面积是:89000600=89600
那么这个月的土地使用税如下,是一个月的
【(150000-89600)15000033333.5012元/】12个月=13422.29元。
如果下一个月又卖掉了900
那么下一月累计已售面积就是89600900=90500
再套用上面的公式:下一个月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是
【(150000-90500)15000033333.5012元/】12个月=13222.29元。
再下一个月如果没卖,就是上一个月缴纳的数字,和上月一样。这样每个月计算的数字,就提土地使用税
第一月:
借:管理费用(或者营业税金及附加)13422.29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13422.29
第二月:
借:管理费用(或者营业税金及附加)13222.29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13222.29
第二月:
借:管理费用(或者营业税金及附加)13222.29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13222.29
这样每个月计提下去
在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期,就申报,现在规定每年的1月缴纳上年7-12月份的土地使用税,7月缴纳1-6月份的。
缴纳的时候: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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