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第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物品品质较高者与物品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第三,必须双方债务清偿期均已届满。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清偿期均已届满,才可以抵消。但是债权债务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被抵消。第一,债务性质上不得被抵消。如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第二,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或因故意侵权行为发生的债务第三,当事人约定不得抵消的。
一、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现象
属于违法,扣车是一种错误的选择。脱离了其正当成立的条件而滥用,将会对他人造成另一种权利伤害。如果不扣车将无法实现自己的权益,这时必须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否则以后的行为转化为非法行为。如果因扣车行为对张某造成损失,还应当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欠债就该还钱,的确如此。可是,超出了自力救助的范畴,法律就不会支持。公民的合法财产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扣押这一合法财产。债权人不依靠公力救助,采取私自非法扣押他人财产的手段实现债权,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协议抵消,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灭。法定抵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
有人主张扣车行使的是留置权的说法是错误的;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
二、债权没有到期是否可以要求债务抵消
债务未到期是一般是不可以债务抵消的。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
所以,债权未到期,即对方债务没有到清偿期限,也就不能请求对方进行债务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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