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买受人都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而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房地产开发商应对第一买受人履行交付义务,而对其他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一房两卖的新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房两卖的新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约定和解决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和解决方案如下:
1、逾期交房违约: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相关部门公布或合格房地产评估机构在逾期交房使用期间评估的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面积误差违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按实结算房价;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有权退房。
3、变更规划设计违约: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结构类型、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发生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变更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退房;
4、房屋质量不合格违约: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5、未按期办理产权转让手续的违约:开发商未按期提交房屋所有权登记材料,导致购房者未按约定期限或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一房二卖纠纷怎么维权
一房二卖,订立的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对于一房二卖导致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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