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退休之后找工作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只能建立劳务关系,不能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等待遇。因为退休之后就不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劳动关系,是建立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不能够建立在退休的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只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劳务关系双方就是平等的,而不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
请问女性在法律规范,是50岁,还是55岁才到退休年龄呢?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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