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认定步骤:1、当事人要提出书面申请,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2、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4、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5、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会让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是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宜超过2人。
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法院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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