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案件起诉期间是有资格冻结被告的银行卡的。
1、如果原告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有权利对你的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你的银行账户。
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法院冻结银行卡有什么影响
法院冻结银行卡对征信记录有影响。法院冻结银行卡之后,会在银行留下征信记录,会影响到以后个人办理大额贷款等业务。法院在冻结时不用提前通知,可以直接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一般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应严格执行法院判决,迟迟没有执行的,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情况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
所以,在执行时是一种强制措施,不用征求被执行人的意见。如果认为提前通知被执行人有可能导致无法执行的,法院可以实施完执行措施后,再通知被执行人。
但根据规定,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的时间不能高于半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时间不能高于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年。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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