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时间:2023-06-04 11:53:16 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案例】

【案情介绍】

叶某与程某是夫妻关系,夫妻婚后长期未生育,2006年在叶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程某背着他接受了人工授精手术并怀孕,后叶某知道了,急切要求程某堕胎,未果。2007年程某生下小孩,叶某母亲到这对夫妻家知晓后,发生激烈的家庭矛盾,叶某在争吵中因心脏病发作死亡,叶某母亲坚持:程某所生小孩不享有继承权,程某认为享有。现程某作为原告告到法院:请求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案情梳理】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开始继承。本案中,死去的叶某没有遗嘱,故适用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有继承权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此中子女指与被继承人构成法律关系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故本案例中,女方所生之小孩是否享有继承权,能否继承遗产得视此小孩是否与男方构成法律上的父子关系。

【疑问】

女方通过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能否继承遗产呢?

【解答】

在本案中,2006年在叶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程某背着叶某接受了人工授精手术并怀孕。根据法律对人工授精的界定,人工授精分为同质授精所生子女和异质授精所生子女两种。所谓“同质授精”,是采用人工授精方式,将丈夫的精子植入妻子子宫内,“异质授精”是将非丈夫的精子植入妻子子宫内。由于程某是在叶某不知情的情况接受了人工授精手术并怀孕。故可认定此为异质授精,叶某与此孩子无血缘关系。

在叶某知道后,便急切要求程某堕胎,并且在生下小孩之后发生激烈的家庭矛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第三款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妻子未经丈夫同意,采用他人精子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子女与生育妇女丈夫无法律上的父子关系。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程某未经丈夫同意,采用他人精子人工授精生育子女,而该叶某也一直不接受,故该所生小孩与叶某没有法律上之父子关系。

由于所生小孩与叶某无法律上之父子关系。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故程某通过人工授精所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

全文8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非婚生子女 最新知识
针对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能否继承遗产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能否继承遗产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