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办案先签承诺书制度推行一个多月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重庆仲裁公信力建设座谈会上获悉,我市实行的仲裁员承诺书制度推行一个多月来,已有6名仲裁员在非法定回避情形下主动申请了回避。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仲裁工作取得较大发展。截至今年6月底,受理案件533件
,案件数量同比增长68%,受案标的高达3.6亿元。市仲裁委有关人士称,在仲裁受理案件数取得发展的情况下,强化公信力建设显得十分重要。
仲裁员承诺书制度,是指仲裁员接受指定或选定后,必须签署保证独立、公正仲裁的声明,承诺如实向当事人披露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对仲裁独立性、公正性产生怀疑的情形。市仲裁委研究咨询处副处长展光华告诉记者,该制度一大特点就是,规定除了法定回避的情形必须披露外,对一些非法定回避的情况也必须作出披露。展光华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这些非法定回避的因素对案件的公正仲裁产生不良影响,而承诺书制度在这方面功能独特。
据介绍,前不久我市一位仲裁员被一家单位选定担任案件仲裁员,但该仲裁员却选择了主动回避,因为他曾经担任过该单位的法律顾问。虽然此事并非法定回避情形,而且外人也不知道,但这却是承诺书中明确规定的禁止性要求,正因为此,这位仲裁员选择了主动回避。
展光华称,实行承诺书制度的意义在于,它是站在案件当事人而非仲裁员的角度出发,将那些有可能干扰案件审理的人为因素进行清理,为公正、独立地进行仲裁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五成仲裁案属房屋买卖纠纷
市仲裁委员会昨天介绍,在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案件中,49%属房屋买卖纠纷,其中大多数是因房地产公司的违约造成的。现实中,购房户由于缺乏证据意识,往往得不到相应补偿。鉴于此,市仲裁委员会给购房户提出以下建议:
房地产开发商对于合同条款都经过精心设计,尽量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一些看似公平的条款往往对购房者不利。购房者应当注意通过补充条款明确违约行为及其应承担的责任,如不能按时交房、按时办理产权登记、水电等设施不配套时怎么办等。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规定违约行为的赔付方式和数额,并最好按国家银行利息确定赔偿款利息。纠纷发生后,应积极收集证据,以此作为同房地产公司协调的砝码及仲裁诉讼的证据。如,房地产公司一房两卖了,可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调取房屋两卖的证据,也要注意收集房地产公司违约行为给购房户造成损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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