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不用挂失,可以直接申请补领,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身份证丢失怎么挂失?
1、身份证丢失,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需要到管辖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
2、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当地派出所报失。
3、补办身份证,报失后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带上户口簿和证明。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地点也是在家乡当地派出所。
4、临时身份证,由于新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长,一般是三个月,所以是要先在家乡当地派出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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