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的所得
所谓同居期间,是指开始于双方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终止于双方同居关系破裂或者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同居开始以前或者同居关系解除以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不属于同居财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也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财产必须依法由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并不一定就是同居财产。法律规定不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比如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不是同居财产。双方约定不属于共有的财产也不属于同居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算的,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计算: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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