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宏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在哪里办理
德宏州芒市文蚌路中缅友谊馆一楼A1区德宏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
二、德宏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1、《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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