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的概念
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项目)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鉴定意见一词最早是在美国使用,其实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我们知道,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实行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法律常识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各类案件的事实问题进行认定,法官只负责法律问题的审理。陪审团制度的基础就是让一般民众根据他们朴素的法律知识、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对案件的事实进行认定,但它有天生的不足,当案件中设专门性的问题时,一般民众无法认定,此时就需要专家根据他们的专门知识来为庭审提供帮助,由此,专家证言制度便产生,专家证言也就是鉴定意见。
鉴定结论的概念
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
特点
鉴定制度,中国早在睡虎地秦简中就已有记载,西方在罗马法中也已开始出现。到了近代和现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鉴定在诉讼中已被广泛采用。它在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帮助侦查、审判人员判断案情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诉讼中常见的鉴定有: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会计鉴定,刑事技术和其他种种技术鉴定。
注意事项
对鉴定结论的判断和使用应当注意两点:其一,鉴定结论不能因其所具有的科技性而获得预定的证明效力。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和限制,鉴定结论不排除出错的可能。所以还需要对其进行检证。其二,鉴定结论只应回答专业技术问题,不能回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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