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中,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可能会由于双方对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有争议,而不能达成一致时,征收方可以申请由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裁决决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有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因此,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即使被征收人拒绝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征收工程的延误,征收方也不得擅自征收被征收人的房屋。
法律咨询:
网友: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律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怎么办
1、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3、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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