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原、复件);
(3)申请人《医师职称证书(原、复件)【注:此指未经考试,属人事部门复核认定获得的医师资格的人员】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健康体检证明(6个月之内有效);
(7)申请人工作单位聘用证明;
(8)申请人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4张;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另:(1)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时,应提交原《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原《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资格后2年内未注册者,应提交指定培训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3)在外省、市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欲在本市申请注册者,应出具颁发《医师资格证书的省(市)卫生厅(局)证明及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开具的未办理医师执业证书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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