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欠债,父母是否应该替他们还债?
时间:2023-02-21 04:20:31 40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应该单独为其行为承担责任。所以这个债务与父母并没有关系,也无义务代其偿还。如果儿子因年龄,智力原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债务的效力可能为无效。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

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子女欠债能执行父母的财产吗

要看子女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欠下的债务由其个人偿还,与其父母无关。无民事行为能力,父母作为监护人承担子女偿还欠款的责任,会涉及父母财产的执行。

二、父亲身死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债子还在我国是没有法律依据,债务应该由债务人本人偿还,但债务人死亡后,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有权向继承人追讨债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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