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柳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在哪办理
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基建项目审批科
二、柳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关于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部分工程验收条件、程序的通知》
第一款(二)将同时受理申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相关材料,进行合并审批,由施工许可证核发部门实施。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交的资料简化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一式五份,附经企业法人批准的施工项目部和项目监理机构各自的人员名单、照片(两寸白底彩照)、签名样式)。
2、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3、危险性重大工程清单。以上资料中,第1项资料由监督手续办理单位盖章后留存1份原件,转交1份给当地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其余3份交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其中1份转交施工单位放在施工现场备查;第2-3项资料及施工许可复印件由施工许可证核发部门转交当地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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