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男方有外遇导致离婚的,女方一般是不可要求男方给予赔偿的,因为男方单纯的出轨行为不是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如果男方出轨行为是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在外与他人同居,那么男方就因构成婚姻中的过错行为而需要在离婚时给予女方即无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一、离婚之后女方能够得到补偿吗?
离婚女方一般不能得到赔偿。但如果,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男方出轨,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男方出轨,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而且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过错情形的,女方在起诉离婚时还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不过女方起诉离婚的,要求损害赔偿必须在起诉离婚时就提出。
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女方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调解无效就会判决离婚。因为这两种情形属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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