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宾事业单位变更登记要办多久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来宾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411号修订)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4年1月24日修订)
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三、来宾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审查方式及标准
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或能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重点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纸两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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