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只要在武汉交纳社保满2年以上,出具社保证明,工作单位和签署的劳动合同,有自己家庭名义的房产证,就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武汉手续。
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新城区、开发区落户
(一)办理条件
1、非本市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3、申请人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参加武汉市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2年以上;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到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2年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在武汉买房后办理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买房落户口具体手续如下: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房产中介或者开发商咨询。
2、买房办理房产证: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办好房房产证。
3、准迁入程序: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准迁出程序: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派出所落户: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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