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结果尽管说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公正的。但是,也不一定所有的事情都是绝对的。有些时候,鉴定的结果是受很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的。所以说,在拿到鉴定结果以后,如果对鉴定的结果不服的话,就可以申请二次鉴定。那么,第二次工伤鉴定更改是否有可能呢?
一、第二次工伤鉴定更改是否有可能?
两次鉴定结果是有可能不一样的。但是申请伤残鉴定重新鉴定需要到省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单位未必有什么私下空间。省级鉴定结果为最终鉴定结果。
二、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二次工伤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
三、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山东省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附件处下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二次工伤鉴定的结果也是有可能和第一次的结果是不一样的。这也就是二次工伤鉴定存在的意义,不过,如果工伤鉴定的结果是不一样的话,我国相关部门会严格调查清楚结果不一样的原因,如果是人为的话,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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