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模式的基本规则
在众筹模式下,主要会涉及三方主体,即发起人、支持者和平台。其中发起人是有创造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人即资金的需求者,这类人的身份主要有小企业主、艺术家、设计师等自由职业者;支持者是对发起人的创意和回报感兴趣的,有能力支持的人,这类人的身份主要是城市中的一些白领阶层,他们对于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且有一定的闲置资金;平台是连接发起人和支持者的互联网终端,绝大部分是通过网站的形式,展示发起人的创意和资金需求,并给支持者提供一个了解发起人资信、跟踪项目过程的窗口和渠道。
众筹模式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在筹资阶段,发起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展示自己的创意和资金需求,明确筹资期限和金额。支持者如果对该项目感兴趣,可以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向互联网平台指定账户汇出资金,在筹资期限届满前此资金由互联网平台保管。筹资项目必须在发起人预设的时间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如果达到或者超过目标金额,发起人可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得支持者的资金;如果未能达到目标金额,发起人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平台退回已经取得的支持者的资金。
在筹资成功进入项目执行阶段后,发起人需按照公布的用途和项目计划使用资金。筹资项目执行成功后,支持者将得到发起人预先承诺的回报,回报方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服务;如果筹资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发起人需退还支持者汇集的所有资金。所有的资金流入和流出,都是通过平台的账户进行。同时,平台负责归集资金并督促发起人及时公开项目进展。
简单地说,众筹模式就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资金筹措的融资模式。在此种模式下的法律问题,首先需要规避的是刑事法律法规的刚性限制。
其中发起人是有创造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人即资金的需求者,这类人的身份主要有小企业主、艺术家、设计师等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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