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侵权和分别侵权有何区别
共同侵权和分别侵权的区别有:
1.概念不一样
共同侵权指的是二人以上基于主观关联共同(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形态。
分别侵权指的是二人以上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主观上无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造成同一损害,应作为一个案件处理的侵权形态。
2.范围不一样
共同侵权包括三种:一是共同加害行为(包括共同故意与共同过失);二是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共同故意)三是共同危险行为(主观上共同过失,且加害人不明)。
分别侵权多如牛毛,包括累积因果关系、共同因果关系等。
二、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
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两人及两人以上实施了侵权行为;
2.侵权行为人之间,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
3.共同侵权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
4.共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类型
共同侵权行为的类型有:
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2.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3.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的准共同侵权行为。
4.团伙成员行为。
全文6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