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
一、破产清算的分配顺序是什么样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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