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特征是: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一、债务人抗辩权的保留在那些情况适用
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
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抗辩。
二、抗辩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少
抗辩权是阻碍请求权的行使。诉讼时效经过抗辩权本来就是抗辩权之一,时间一过就是永远过了,当然不适用诉讼时效。当相对人提出某一请求权时,你才可以提出抗辩权,相对人不提请求,你也就无所谓抗辩权。一、形成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多重性,与诉讼时效的适用主体存在区别。
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的区别:目的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主要是促使合同双方同时履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利益平衡;留置权是为了担保债务人合同债务的履行。性质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对抗权,不具有物权性质,只能对抗双务合同中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拒绝履行其义务,没有优先受偿的问题;而留置权是担保物权,留置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债务到期未清偿时将留置物折价优先受偿。
全文6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