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部门有:总经理室;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管理;行政管理部,建立工作制度;财务部,执行财务活动;品质管理部,监督项目品质;市场拓展部,宣传开拓;经营管理部,制订经营目标;工程管理部,维修和运行保障;安全管理部,安全监督;环境管理部,保持卫生。
高空抛物及伤害事故物业管理部门可采取措施
(一)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
(二)平时,物业公司要做好建筑外墙的检查和日常养护,避免发生公共区域设施如外墙皮,公共区域玻璃,窗户等物坠落造成对业主的伤害。
(三)日常工作中,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让小区居民能够认识到从高空物是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提高居民素质,从根本上杜绝高空抛物的现象发生。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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