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东西:开发商交付房屋时需要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还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一些法律规定必须要提供的文件。
一、买期房要看哪些证件
期房收房时要查看下列证件:1、验收合格证;2、商品房那预售许可证;3、建设规划许可证;4、其它应查看的证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购房合同邮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丢失的风险。还有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情况: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解除买卖合同:
1、房屋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4、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5、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结构的。
6、开放商逾期交房经催告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
7、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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