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请不买社保,用人单位也必须买
社会保险作为保障劳动者物质以及再生产的一种社会制度,具有法律强制性。劳动者自愿不购买社保虽是其真实意思表现,但却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相关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所以,为减少用工法律风险,无论劳动者是否自愿申请不购买,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任职单位应从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参保缴纳社保费。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职工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如果单位不愿报销职工医药费,可走法律诉讼途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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