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乃法定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犯罪,属于行为犯和危险犯的范畴。此种犯罪的核心在于犯罪人在主观层面上对于自己的行为具有明确的认知或者是对此类行为采取了放任的态度。例如,追逐竞驶、酗酒驾车以及超载、超速行驶等行为,均可能构成法律所禁止的犯罪。该罪行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侵犯了社会大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包含了实施了对社会实际造成威胁的行为;其次,在客观层面,需要确认行为人存在着诸如醉驾追逐竞驶等等的特定行为,并且这种行为的性质极其恶劣;第三,犯罪的施行者是广大的公民,只要年满16周岁并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成为犯罪嫌疑人;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犯罪人必须是故意实施此类行为,即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但仍然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心态。
全文9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