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政府征地会拆迁吗现在
大家要明白哈,征地之后并不代表着就得拆房子了。
你想啊,当我们说“拆迁”时,概念是比较接近于那些有房子的地方的。
按照咱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呢,征收土地时,应该给予合理且公正的补偿,让被征用土地的农民们原本的生活能得到保障,而且以后的日子也不能受影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迁后一直不征地违法吗
首先得告诉你,只有房子被征,但土地却没有被征,这样的事儿可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哦!而且政府只管征房子不管征土地,这可是没啥法律依据的。
说到农村里的房子,征收的时候肯定要牵扯到集体土地和上面附着的东西。
如果咱们聊的是集体土地的话,那主要是征收房子所在的那块儿地,大家都知道,“房随地走”嘛,也就是说,征地的时候,房子也要跟着一起征。
但是呢,有些政府就会说他们做的只是房子的征收,而不是土地的征收行政行为,然后他们就会跟你签个房子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来征收房子。
他们这么做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拿不到征地的文件,所以就想着用这种方法来代替土地管理法里面明确规定的征收程序和实体规定,这可真是太过分了,严重违法啊!
再说说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吧,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的时候应该有一套程序的。
但是呢,有时候政府可能因为拿不到征地的批文,就会选择只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子进行征收,这显然是严重违法的。
因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它本身就是地上附着物的一部分,当然应该算在对集体土地的征收行为里面啦。
还有就是,合法的安置补偿应该包括集体土地和上面的附着物,而不仅仅是房子,只给房子补偿,这也是违法的,这就剥夺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被征收人应有的土地补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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