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设立的基本操作和流程
公司设立的基本操作和流程如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二、公司设立经营范围有哪些
公司设立经营范围有:
1.销售食品;
2.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
3.服装鞋帽;
4.针纺织品;
5.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批发零售(不含手机);
6.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
7.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应用服务;
8.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9.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10.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11.市场调查服务;
12.会议会展及相关服务;
13.翻译服务;
14.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设立的条件有: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在五十个以下;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事项;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n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n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全文9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