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具有产生污染隐患的行为以及活动中存在有破坏生态环境之情形导致他人人身权益受损者,即为侵权行为责任人,其应当负相应的侵权责任。

若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在双方之间引发纷争,根据有关当事人的申请,相关环境保护行政职能部门或者按照法律法规享有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机构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依法处理。
被告对于此类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持有不同看法时,有权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公正裁决。
同时,当事人亦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