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二、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三、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下载
申请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的提供《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考核合格证明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考核合格证明真实有效,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二份
申请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的提供《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考核合格证明》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考核合格证明》真实有效,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二份
《身体健康体检证明》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身体健康体检证明》真实有效,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二份
照片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2寸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及电子版各一张,附申请人本人电子签名一份(用于录入天津市司法鉴定管理平台)
劳动合同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申请人与司法鉴定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真实有效,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二份
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医生提供医师资格证,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公安提供公安部门的鉴定人资格证书等。材料真实有效,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二份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经历证明材料与拟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工作相关,真实有效,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合格证明真实有效,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二份
《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申请表》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申请表》(附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申请表》(附申请书)可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现场领取,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直接下载。填写说明及模板见附录A、B。
空白模版示例模版
申请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的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但未接受过法医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教育或者未经过法医临床转岗培训的人员,提供《法医临床转岗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法医临床转岗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真实有效,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二份
身份证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身份证经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证系统验证真实有效,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二份;户籍为外省市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二份。
行业执业资格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医生提供医师执业证等,行业执业资格真实有效,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二份
毕业证书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毕业证书》真实有效,能够在学信网核查的应进行核查,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二份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真实有效,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彩色复印件一式二份。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退休证》真实有效,原件一份(核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二份
单位组织人事证明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单位组织人事证明》真实有效,加盖单位组织人事(档案)部门公章并手书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所在单位写明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填写说明及人事证明详见附录C、D。
空白模版示例模版
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未受刑事处罚证明真实有效,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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