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但需要满足实际抚养关系的要求。如果老人有遗嘱,遗产将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将按照配偶、子女和父母的顺序进行继承。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实际抚养关系,则无继承权。
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如果老人有遗嘱,遗产将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将按照配偶、子女和父母的顺序进行继承。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实际抚养关系,则无继承权。
过 继 子 女 的 继 承 权 如 何 规 定 ?
过继子女的继承权问题在民法典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受遗赠人的子女先于遗赠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过继子女在遗产继承中享有与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同时,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说明,在父母先于子女去世的情况下,过继子女同样享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
然而,过继子女与亲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存在差异。过继子女并非父母的亲生子女,因此其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法律规定的。在遗产继承中,过继子女的继承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其继承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在处理过继子女的继承问题时,需要仔细分析其法律地位,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但与亲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存在差异。在遗产继承中,其继承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也应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度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知顺序:兄弟姐妹、祖父道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回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答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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