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误差≤3%
2014年底,魏女士在北京购买了一套单价为3万元/m2的房子。魏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约定房屋预售面积为90平方米。2016年,开发商通知魏女士交房。魏女士发现,该房实际面积为92平方米,比预售面积多了2平方米。魏女士想知道如何处理面积误差。律师表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交付房屋的实际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办理合同或协议不明确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率的绝对值不超过3%,误差面积的房款视实际情况予以退还或补足价值面积误差率不超过3%,购房者需向开发商支付6万元。”律师说。
案例二:误差>3%
2014年,郑先生在北京买了一套单价3万元/m2的房子。郑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约定房屋预售面积为95平方米。2015年,开发商通知郑先生交房,郑先生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为90平方米,比预售面积少了5平方米。郑先生没有提出退房,他想知道如何处理面积误差。律师说:“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尚未就买卖合同中面积错误的处理达成协议,应遵循以下原则。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有权退房。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自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支付的房款退还买受人,同时支付房款利息。”
对于不打算退房的购房者,应根据面积误差的不同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交付房屋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的,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小于3%部分的房价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由开发商承担,蒋律师表示,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小于3%,开发商将把房价返还给购房者;如果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将把房价退还给购房者。
律师解释说,“在上述例子中,由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而房价中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的部分,开发商将双倍返还给购房者,因此开发商需要返还22.56万元给购房者“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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