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企业在金融债务处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违规破产、依赖银行贷款导致违约、拍卖资产分流资金等。针对这些问题,应该采取组织专门班子对信贷资产管理进行盘查、催缴部分本金和利息、参与企业兼并改制维护银行业的债权、采取公开招标、风险代理等方式压降银行不良贷款、充分发挥金融行业整体合力共同保全金融资产、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制裁逃废金融资产犯罪等措施。
在金融债务处理实践中,有几种处理方式:一是遵守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地破产清算,从而避免银行资产流失;二是违规破产,损害银行债权;三是依赖银行贷款,导致债务违约,使银行承受损失。少数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制套用试点城市优惠政策,将资产和资源变现置换,发放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安置费;有的利用地方性政策法规替代国家有关政策,将资产、资源变卖,安置职工,求得一方平安,致使债权银行蒙受重大损失。
(二)拍卖资产,分流资金,甩脱银行债务。企业资产评估值偏低,或不公正拍卖,而拍卖变现的收入主要用于安置职工,银行只能从大蛋糕中分得一杯羹。
(三)多头开户,断绝往来,逃废银行债务。部分改制企业在结算上多头开户,在交易上现金支付,断切与债权行的往来,与银行玩起老鼠耍猫的把戏。有的甚至在改制过程中,将变卖转让资产的收入坐支、挪用,不存入产权交易中心的处置收入账户,以此逃废银行债务。
(四)租赁经营,收支两抵,悬空银行债务。部分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实行租赁经营,所得租赁费直接支付留守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以及开支,银行债权被束之高阁,无人理会。
(五)量化资产,安置职工,蚕食银行债权。破产企业将容易处置变现的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具有升值潜力的门面房产等固定资产,通过自行作价,自主出卖,坐支变卖收入以补偿员工的安置费。有的甚至将银行业已办理好优先受偿的资产抵押也瓜分蚕食。
(六)行政干预,划转资产,掠夺银行债权。一些地方政府实行强行占有已作银行抵押资产的土地等固定资产,掠夺银行债权。对策措施
(一)要组织专门班子,对信贷资产管理一一进行盘查。按期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确保法律诉讼时效。对每一笔不良贷款都要按季向借款人或担保人发催收通知书,并留回执或其他往来信函等书面催收依据,以保证不丧失依法诉讼的主动权。
(二)要组织专门队伍,积极催缴部分本金和利息。对于一些还贷意识尚存、生产经营没有完全终止的企业,信贷人员要积极捕捉信息,提前介入,掌握主动权,与其协商还贷付息办法,及时签定还贷付息协议,消灭逃债苗头,尽力保全资产。
(三)要参与企业兼并、改制,切实维护银行业的债权。针对企业通过改制、兼并、分立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银行业要积极参与到企业的改制中去,要站在维权的立场上,督促企业改制不逃债,把工作做细致、做扎实。
(四)要采取公开招标、风险代理等方式压降银行不良贷款。公开招标可以充分调动银行员工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积极性,组成多个清收小组和律师事务所对若干不良贷款企业进行风险代理清收。
(五)要充分发挥金融行业整体合力,共同保全金融资产。银行业要加强账户管理,约束资金体内循环,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使各金融机构互通信息,相互配合,联手打击逃债行为;对逃废债企业进行的改制,监管部门要以黑名单的方式向社会公布,造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对有逃废银行债务劣迹的人担任领导职务的企业,应取消办理贷款证资格。
(六)要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制裁逃废金融资产犯罪。银行要加强与政府、司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取得其理解和支持,使其对金融债权予以高度关注,干预改制企业的逃废债务的企图,协助银行清收不良贷款。对其改制企业的银行债务予以优先受偿,以免造成金融机构蒙受巨大信贷资金损失和金融风险。
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方式
企业破产清算方式是指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采取的程序和方法。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清算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 破产清算组自行清算:企业破产后,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清算组负责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这种方式适用于债务规模较小、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较易于保全的情况。
2. 破产清算组委托中介机构清算:企业破产后,可以聘请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作为破产清算组,负责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这种方式适用于债务规模较大、债务关系复杂或者债务人财产难以保全的情况。
3. 破产清算组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企业破产后,破产清算组需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各个债权人。这种方式适用于债务人财产较大、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易于保全的情况。
4. 破产清算组宣告破产:企业破产后,如果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破产清算组可以申请宣告破产。这种方式适用于债务规模较大、债务关系复杂或者债务人财产难以保全的情况。
5. 破产清算组清算后进行资产处置:企业破产后,破产清算组需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将企业财产处置,以偿还债务。
在金融债务处理实践中,存在多种方式,包括遵守政策规定、违规破产、依赖银行贷款和拍卖资产等。然而,这些方式都存在潜在风险,可能导致银行蒙受重大损失。因此,应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组织专门班子对信贷资产管理进行盘查、催缴部分本金和利息、参与企业兼并、改制和风险代理清收等。同时,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方式包括破产清算组自行清算、破产清算组委托中介机构清算、破产清算组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和破产清算组宣告破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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