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令一般情况下可以拘留三天。在特殊情况下,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加起来最多就是7天,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时间就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也就是说,最长可以达到三十七日。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时候,如果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就应当报送检察院批捕。
逮捕前可以拘留多久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3、批准逮捕的情形主要包括: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3)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4)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5)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全文7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