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最好由公章盖章,但如果你没有公章,也可以使用人力资源的章来证明你的离职。不过,其他章可能不会被认可。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离职证明最好由公章盖章,但如果你没有公章,也可以使用人力资源的章来证明你的离职。不过,其他章可能不会被认可。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
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离 职 证 明 怎 样 盖 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离职证明是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出具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劳动者离职的事实和相关信息。离职证明的盖章问题,关系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离职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者签字。公章应当与用人单位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相符,签字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劳动法》也对离职证明的格式进行了规定,要求出具离职证明的单位应当如实、清楚地填写证明的内容,包括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后的工作安排等,出具的证明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离职证明的盖章不规范或者内容不真实、准确、完整,可能会给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带来法律风险。因此,用人单位在出具离职证明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离职证明的真实、合法和规范。
离职证明的盖章问题关系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离职证明的真实、合法和规范。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
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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