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罪是否为结果犯在学术上存在一定的分歧,通说观点倾向于结果犯。即使是行为犯,也要求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才构成犯罪,只有在特定的地点、超过特定的数量排放、倾倒、处置的,才构成犯罪。
一、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行为包含哪些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有以下行为的则会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1、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3、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4、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5、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二、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
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犯罪。具体而言,此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因此此罪必须是故意的才可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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