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当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到十级伤残,且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后,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才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其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请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其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当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到十级伤残,且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后,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才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其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请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其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
【地方规定】不同省份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有哪些差异?
根据不同省份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我们可以看出在工伤保险方面,各省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省份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较高,而另一些省份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相对较低。
以广东省为例,其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33,000元/次,而北京市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则高达60,000元/次。此外,江苏省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相对较高,为63,000元/次,而浙江省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则相对较低,为42,000元/次。
总体来说,不同省份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存在差异,但各省之间差距并不是很大。为了保障工伤人员的权益,我国政府也一直在逐步提高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以减轻工伤人员的经济压力。
不同省份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存在差异,但差距并不是很大。政府一直在逐步提高标准,以保障工伤人员的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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