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同?面对名目繁多的社会医疗保障项目,实际上许多城乡居民并不清楚。其实,重疾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同如下:
一、概念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它是依据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大家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的原则,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原则,可以保障参保者的基本医疗需求。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都可以报销。而重疾保险也就是大病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也就是说重疾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的“再保险”,其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两套不同的保障体系。
二、费用规定不同。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个人帐户管理:职工缴费部分,依据参保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职工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不了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个人账户由下列各项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
2、重疾保险统筹费用企业缴费标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以上时,以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为基数,按前述规定的规定缴纳。个人缴费标准: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中代为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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