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内的流产事件并不会直接引发对取保候审程序的中止执行。通常来说,取保候审的流程会因案件得到全面审理并且犯罪嫌疑人均已获得无罪判决或被宣告缓刑处罚,抑或是由于满足了其他相关法律条款所规定的特定情形而得以终止。若孕期内流产曾被视为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之一,那么在流产发生后,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以确定是否仍应继续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倘若犯罪嫌疑人的妊娠状况已不复存在(如已流产),则有必要对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全文3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