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保证书是非常重要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出售新建房屋时,向买受人作出承诺的书面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按照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同时向购房人交付《房屋质量保证书》,其中应列明工程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交付后,保修单位应当按照《房屋质量保证书》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责任。
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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