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合同租房还有几个月不想住了,剩余租金能退吗
尽管并未签署明确的协议,但已然存在了真实有效的租赁关系。
在这样的情况下,承租方若选择不再继续租赁房屋,通常需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发出通知,以便于出租方有充足的时间寻找合适的接任者。
在此过程中,承租方有责任与出租方进行深入商议,以期获取退还部分款项的可能性;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且出租方拒绝退还租金,承租方可申请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在合同期内可以找房租吗?
在合同有效期尚未结束之际,租金是不被允许任意上调的。
依照我国相关法规,合法签订的合同对于合同双方都具备法律约束效力。
各方应严格按照先前约定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不得擅自更改或终止合同条款。
若其中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身义务或该履行行为不符合原定约定标准,则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全文4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