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而出生的孩子,其抚养权归属问题可以自由决定,既可由父亲拥有,亦可划归母亲所有,当然,他们还能够达成共同抚养孩子的共识。
依据我国相关法制,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无婚姻关系所生的子女,同样享有与合法婚姻中诞生的孩子相同的权利,任何人或组织均不可对其进行逆向歧视或伤害行为。
如若没有直接参与抚养这个孩子的生父或是生母,那么他们则应承担起照顾未成年儿女或者无法自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