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能如期支付抚养费的未婚生育问题,您可以尝试将可用财产用于折抵负担的抚养费。
依据法律明文规定,非婚生子女理应享受到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益,无论何种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对他们施以危害以及歧视。
对于那些不直接负责抚养非婚生幼崽或青少年的生父或生母而言,他们需承担起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法独立生存的成年子女的赡养费用。
具体的赡养费金额,应由生父母双方友好协商,如果难以达成一致,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子女的真实需求、双方的实际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等因素来作出最终的裁定。
若具有稳定收入的父母,赡养费的支付标准可在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浮动。
若负担着两位及以上子女的赡养费,则可以适当调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赡养费的数额则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业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标准来确定。
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适度上调或下凋上述比例也是允许的。
当然,当事人双方也有权通过协定形式确定由某个特定方直接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同时由该方全额负责相应的抚养费。
然而,若被抚养者的抚养需求明显超出了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上限,并且此种状态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子女的健康成长,那么这样的约定将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和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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