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从教育局拿出来还不能放回去,教育局就业办存档案有时间限制的。人事档案是不得在手里放置的,必须要存放在有人事管理权的存档机构,个别人员在大学毕业后学校的档案会交到用户手中,应该和本人基础档案合并在一起成为完整的个人档案,存放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后找到单位的,可放心的找就业地方人才市场存放,而且存放的人才市场可能会接收个人手上的档案。从存放在人才市场之日开始,就可以算我们的工龄了。就算以后到别的地方发展,也可以通过发调档函,很方便的转到新就业地人才市场。
教育局允许高中收取补课费吗
一、教育局允许高中收取补课费吗
1、教育局通常不允许高中收取补课费。国家有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对学生补课是有偿收费的情况的禁止,如果是无偿的,不收取任何费用,义务教学补课是允许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第三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二、有偿补课怎么处罚
有偿补课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2、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八条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
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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